C.1 土壤中氡浓度测定


C.1.1 土壤中氡气的浓度宜采用少量抽气-静电收集-射线探测器法或采用埋置测量装置法进行测量。
C.1.2 测试仪器性能指标应符合下列规定:
    1 不确定度不应大于20%(k=2);
    2 探测下限不应大于400Bq/m³。
C.1.3 应查阅建筑工程的规划设计资料及工程地质勘察资料,测量区域范围应与该建筑工程的地质勘察范围相同。
C.1.4 在工程地质勘察范围内布点时,应以间距10m作网格,各网格点应为测试点,当遇较大石块时,可偏离±2m,但布点数不应少于16个。测量布点应覆盖单体建筑基础工程范围。
C.1.5 少量抽气-静电收集-射线探测器法测量时,在每个测试点,应采用专用工具打孔,孔的深度宜为500mm~800mm。
C.1.6 少量抽气-静电收集-射线探测器法测量时,成孔后,应使用头部有气孔的特制的取样器,插入打好的孔中,取样器在靠近地表处应进行密闭,大气不应渗入孔中,然后进行抽气测量,抽气测量宜接续进行3次~5次,第一次抽气测量数据应舍弃,测量值应取后几次测量平均值。
C.1.7 采用埋置测量装置法进行测量时,应根据仪器性能和测量实际需要成孔。
C.1.8 取样测试时间宜在8:00~18:00之间,现场取样测试工作不应在雨天进行,当遇雨天时,应在雨后24h后进行。工作温度应为-10℃~40℃;相对湿度不应大于90%。
C.1.9 现场测试应有记录,记录内容应包括测试点布设图、成孔点土壤类别、现场地表状况描述、测试前24h以内工程地点的气象状况等。
C.1.10 土壤氡浓度测试报告的内容应包括取样测试过程描述、测试方法、土壤氡浓度测试结果等。

目录导航